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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6-05-18   关于开展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审核人:俄语系   (阅读:)

四川外语学院俄语系

关于开展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四川外语学院俄语系

关于开展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俄语系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我校研究生部的安排,我系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已展开。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今年学校下达给我系的推免生名额为2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1人。学校根据各院(系)学生比例下达推免生指标(见附件一)。

二、 推荐办法及要求

1. 根据《四川外语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三)的相关要求,我系拟在本系俄语专业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1名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免考试,推荐1名学生参加校内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考试。

2. 有意参与校内外推免考试的我系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9月17日16:00之前向我系提交书面的《四川外语学院俄语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五)。《报名表》接收人为我系辅导员冯双老师(办公电话:023-65385237)。

3. 我系将在报名的学生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成绩并分别按照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排名并公示排名结果;公示后无异议,我系将分别取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参加校内外研究生推免考试。

4. 在校综合成绩按一年级、二年级共四个学期所有专业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总和,另加全国俄语专业四级测试成绩分数之后的总分计算。

5. 我系将于2012年9月18日16:00之前在俄语系网站、培英楼四楼俄语系公告栏一并公布报名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结果。公示结束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16:00,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提出。

6. 公示期满,获推免资格的推免生须填写《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四),填表时须注明“留校”或“外推”。

7. “留校”推免生的外国语(第二外语)语种限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朝鲜语。

“外推”推免生的外国语(或第二外语)语种应符合接收单位相关要求。

8. 我系获推免资格的学生,最迟须在2012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材料送交俄语系审核。

①《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 推免生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

③ 获奖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限推免生登记表所填4项)

注:上述材料请每生一册按序装订。第③项中的证明材料原件由俄语系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 留校推免生报名和考试

1. 学校根据201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方向)推免生录取限额(见附件二)。

2. 申请“留校”的推免生自行选择报考专业(方向),并填写在《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鼓励学生跨专业报考,但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考试。

3. 申请“留校”的推免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研招办(博文楼4楼)报名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4. 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所有考试均以基本能力测试为主。

5. 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笔试(专业基础课):

时间:2012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地点:待定

● 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2012年10月15日(星期天)全天

地点:待定

四、 校内录取

1.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即公费)。

2. 未参加研招办组织的推免考试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五、 向校外推荐

1. 向校外推荐的推免生凭研招办审核盖章的《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自行申请接收学校。

2. 向校外推荐的推免生必须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接收学校的接收函(或拟录取函,须加盖接收学校研招办公章)交回我校研招办,否则其推免生资格不再保留。

六、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重庆市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外语学院俄语系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以下为附件,如有需要请下载。(登记、报名表请分别下载附件四、五)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责任编辑:俄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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